食品包装上的QS标志一直是被视为食品安全的象征。但是随着新《食品安全法》的实施,明确规定食品包装上应当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启用新的SC标志,QS标志将于2018年10月1日“退役”。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从2018年10月1日开始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包装上使用SC标志,如果再使用QS,算是违规了。
QS对应质量安全之义,体现是由政府部门担保的食品安全。出口食品,对方要求生产企业由海关部门出具“健康证明”,也就是基于QS,由政府部门担保;如果使用SC,政府部门担保的依据没了。
SC是生产之义,后跟着企业唯一许可编码,体现食品生产企业在保证食品安全的主体地位,监管部门从单纯发证,变成了事前事中事后的持续监管。
QS标志不会从市场上立刻消失,而是随时间的推移慢慢退出市场。按国家要求,新获证及换证的食品生产者需在食品包装或标签上标注新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食品生产者存有的带有“QS”标志的包装和标签,可以继续使用完。
2018年10月1日起,食品生产者生产的食品不得再使用原包装、标签和QS标志。使用原包装、标签、标志的食品,在保质期内可以继续销售。
新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是与企业对应的唯一编码,能够实现食品的追溯。“SC”是“生产”的汉语拼音字母缩写,后跟14个阿拉伯数字,从左至右依次为:3位食品类别编码、2位省(自治区、直辖市)代码、2位市(地)代码、2位县(区)代码、4位顺序码、1位校验码。
食品、食品添加剂类别编码由3位数字组成,第1位数字代表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识别码,数字“1”代表食品、数字“2”代表食品添加剂。第2、3位数字代表食品、食品添加剂类别编号。
其中食品类别编号按食品类别顺序依次标识,“01”代表粮食加工品,“02”代表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03”代表调味品,以此类推。食品添加剂类别编号标识为:“01”代表食品添加剂,“02”代表食品用香精,“03”代表复配食品添加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