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广大会员单位结合本单位生产、经营、科研等方面等的情况,对协会近三年(2016年—2018年)工作对照评估标准给予书面评价,对协会今后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作为协会复评时资料之一。
行业协会自2014年获得中国社会组织4A评估等级以来,至2019年10月将五年到期。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有关规定,社会组织评估等级共分为5个等级,有效期为五年。为了迎接配合2019年10月复审工作,协会对照经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局长办公会议通过的2019年1月1日起实施《上海市社会组织评估指标(2018版)》评估要求,实事求是地开展自评工作。协会积极履行行业自律、维权、协调、服务于广大会员单位职能,持之以恒抓规建,让协会焕发新能量。
希望广大会员单位结合本单位生产、经营、科研等方面等的情况,对协会近三年(2016年—2018年)工作对照评估标准给予书面评价,对协会今后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作为协会复评时资料之一,纸质版评价表已快递至各会员单位。
内部评价表分四类:
(1)会员评价 对召开会员大会、民主办会、信息公开、维护行业利益、接受会员监督、会费管理等内容的评价;近三年的书面评价材料。
(2)理事评价 对领导班子、规范化管理、财务公开、创新能力的评价;近三年的书面评价材料。
(3)监事评价 对单位非营利性、财务管理、领导班子履职、重大事项民主决策、规范化管理的评价;近三年的书面评价材料。
(4)工作人员评价 对领导班子、规范化管理、财务管理、行业影响力、业务开展情况、工资福利等评价;近三年的书面评价材料。
敬请注意:会员单位填(1);理事单位填(1)(2);监事单位填(1)(3)
评价表请于7月16日前反馈给协会等级评估工作组,谢谢支持配合。
若发送电子版,请发送至协会邮箱sfata@126.com;
若快递工作组递纸质版,请快递至上海市静安区秣陵路100号917室,等级评估工作组(收),电话021-63170012。